(香港 – 2010年1月5日) 新年快樂!海洋公園將推出2010年首個美食獎賞及「智紛全年入場證」優惠。
「海洋公園吃喝玩樂大獎賞」 - 可免費用餐或購買紀念品 於2010年1月6日至2月12日期間,遊客凡於以下地點購買海洋公園成人日間門票一張,即可獲贈港幣總值50元之消費券。消費券可於推廣期內入場當天用於海洋公園內各餐廳、小食亭、紀念品店及攤位遊戲。
詳情請參閱以下之條款及細則
海洋公園入場門票銷售點:
• 海洋公園正門或大樹灣票務處
•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 香港工會聯合會(工人俱樂部)
• 香港政府華員會、
• 金鐘力寶中心或中環7號碼頭城巴站
• 港鐵金鐘站內之港鐵旅遊
• 指定本地旅行社
「海洋公園吃喝玩樂大獎賞」之優惠條款及細則:
• 此優惠只適用於購於海洋公園正門或大樹灣票務處、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香港工會聯合會(工人俱樂部),香港政府華員會,金鐘力寶中心或中環7號碼頭城巴站,港鐵金鐘站內之港鐵旅遊或於指定本地旅行社購買之成人日間門票。
• 憑於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香港工會聯合會(工人俱樂部),香港政府華員會,金鐘力寶中心或中環7號碼頭城巴站,港鐵金鐘站內之港鐵旅遊或指定本地旅行社購買之成人日間門票之遊人可到海濱樂園七彩昇空天地之小食亭或於大樹灣入口之集古宮紀念品店換領消費券。本園將收取已換領消費券之入場門票作紀錄用途。
• 消費券只適用於推廣期內入場當日使用
• 此優惠不適用於海洋公園學生團體票、旅行團團體票、特惠門票、贈券或香港境外經銷商購買之門票
• 消費券只適用於海洋公園餐廳、小食亭、紀念品店及攤位遊戲(不適用於集古村酒
• 樓、麥當勞餐廳、留影站及硬幣操作遊戲機)
• 消費券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續
• 請於使用前出示消費券
• 消費券只限用一次,影印本恕不接受
• 消費券不能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消費券不可作售賣用途,違者可被撿控
• 如有爭議,海洋公園保留最終決定權
「智紛全年入場證」優惠
另外,遊人凡於即日至2月28日期間申請或更新「智紛全年入場證」,即可獲送額外兩個月的會藉,玩足14個月。
「智紛全年入場證」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優惠期由2010年1月4日至2月28日。
• 此優惠適用於海洋公園正門或大樹灣入口票務處、郵寄或網上購買智紛全年入場證。
• 購買/持有智紛全年入場證禮券人士,須於2010年1月4日至2月28日期間到海洋公園票務處申請成為智紛全年入場證會員方可享有此優惠。
• 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海洋公園之決定為準。
• 海洋公園有權終止此項優惠而無需另行通知。